重庆晚报讯 昨日,张某因涉嫌盗窃罪,在江北区法院受审。
家住江北区五里店某小区的赵女士,去年12月初请张某到家中做包月保洁,每个月做4次,250元报酬。从今年2月底开始,赵女士发现每次做完清洁,自己钱包里的钱都会少一些。4月4日,又到张某做清洁的日子。赵女士和丈夫事先清点了卧室钱包里的6400元,然后在客厅吃早餐,留张某一个人在卧室做清洁。张某做完清洁,赵女士马上进卧室数钱,只剩下4500元。在赵女士夫妇质问下,张某承认拿了钱,也承认前三次都是她偷的。赵女士随即报警。
检察官提醒市民:家政人员盗窃主人钱财虽属个别现象,但雇主也要增强防范意识,到正规家政公司聘请家政服务人员,签订正规有效家政服务合同。雇主要注意家中贵重物品及现金的保管,尽量避免存放大量财物。可以在家中安装摄像头,以便在发生财物丢失时查找线索。
该案将择日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