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财政部公布了“关于2012年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”,透露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不超过300万元,每个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不超过30万元。
据介绍,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,改善人民生活,我国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,并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。届时,各省(区)自主选择一个地级城市开展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;各省(区)自主选择一个财政部、商务部已支持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,但没有支持培育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城市,重点支持培育2-3家大型家政服务企业;支持北京市探索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新型模式,培育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发展要求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。
具体来说,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不超过300万元,每个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不超过150万元,每个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不超过30万元,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%。